水土保持方案编制
水土保持方案编制(业务洽谈:021-61005592)
适用范围:
水土保持方案分为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”和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”。凡征占地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开挖、填筑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,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;凡征占地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不足一万平方米或者开挖、填筑土石方总量在五千立方米以上不足一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,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。
行政要求:
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,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工作;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,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。
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,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。
更多
资讯活动